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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逃逸承担全责,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的,可以适当减轻责任,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以下两种情形的,不予减轻。 (一)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; (二)故意破坏、伪造现场、毁灭证据的。 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六十一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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